1、首先要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的判断,若车主负有全部责任,这就需要考虑到车主的汽车是否拥有相应的保险。
2、其次需要评估保险公司所能支付的赔偿金额是否足以覆盖所有损失,通常情况下,倘若保险金额足够偿付损失,车主便无需提前支付任何费用;
然而,如若保险金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损失,此时需要与相关方协商解决问题,车主则有必要先行支付部分费用以方便日后双方的协商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