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两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通常情况下,他们仍处于哺乳期间,因此,跟随他们母亲的生活往往是最佳选择。
然而,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孩子也可以由父亲进行抚养。
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子女跟随父亲生活的特殊情况:
(1)母方患有难以治愈且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类型的疾病,并且这些疾病对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构成了重大威胁;
(2)虽然母亲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但是她并不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此举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不良后果;
(3)由于其他各种原因,比如家庭环境、法律纠纷等因素,导致孩子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在一起;
(4)如果父母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让两周岁以下的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同时又能保证这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消极影响,那么我们就应当尊重这种决定。
当然,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二周岁以下孩子随母亲共同生活的规定并非绝对不变。
为此,母亲在如下几种情况下,其孩子有权被父亲抚养:
(1)即使母亲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但是她却未能尽到自己应尽的抚养义务,尽管这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如果强制母亲照顾孩子的具体事务,恐怕将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2)如果父亲提出了让儿子跟随他生活的请求,只要他能够证明这么做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危害,那么我们就应该批准这样的请求。
最后,关于二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我们的基本原则和底线就是要确保他们能够得到最优质的生活条件以及最大限度的关爱呵护,因而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利也有责任确保自己的孩子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