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门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
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署的合同;
由于触犯法律、行政命令的绝对性规定而被判定无效的合同;
以及触及社会公共道德底线,构成恶意欺诈的合同等等。
这一切合同的法律效力将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当事人在这一合同中所获得的一切财产必须归还给原权利人或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相应的价格补偿。
如果存在过错方,他们还需要为自身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