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罪刑累计达至三百万元之巨额诈骗案件,相关法条规定应对犯罪者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且在作出判决之际,必须同时进行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处罚。
所谓“诈骗”,乃指犯罪嫌疑人按照非法获取财利的主观意图,利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实现对他人私人所得财物数额较大程度上的侵犯。
换而言之,诈骗即是一种利用虚假信息去换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涉及金额高达三百万元的此类诈骗案件,理所当然地构成了数量特别巨大的范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这类案件必须坚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