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禁止补偿金”这一词语的概念,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竞业限制这一规定可能会损害到员工的最基本的生活利益;
其次,由于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就是企业需为员工的竞业限制行为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所以企业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就必须对补偿金额以及补偿方式作出相应约定。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企业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若企业超过三个月仍未履行此项义务,那么员工便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与企业之间的竞业限制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