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能够证明该协议是由双方真诚地同意离婚而产生的;
以及协议内容涵盖了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承担等方面的共识性解决方案,且经过婚姻登记部门依法进行登记的离婚协议,那么它便具备合法有效的特征。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夫妻的双方若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应率先签订书面文件,并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