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车内人员受损伤能否适用医保报销的相关问题解释如下:
通常情况下,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害是无法通过医保渠道进行报销的。
此类损害一普遍由行为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正常情况下,其难以实现在医保中报销的效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责任人未能履行赔偿义务甚至处于失踪状态时,伤者依然有权利选择自行向医保机构申请报销。
换言之,即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再由该基金有权力向实际责任方(即行为责任人)进行追偿,以弥补相应的经济损失。《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