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债权人如欲行使撤销权,须符合以下特定条件:首先,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需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债务人须实施一系列处分其自有财产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包含积极的(诸如无偿转让、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出售等),亦或是消极的(即完全放弃债权);
此外,该种行为还必须对债券人的权益造成实际损害;
同时,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所能保护的权益仅限于其自身的债权;
最后,撤销权的行使应当严格遵循法定期限的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