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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刑事拘留一般多长时间

轻伤二级刑事拘留一般多长时间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4-20 09:55:19 已帮助27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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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刑事拘留一般多长时间
作为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一般情况下您可能会遭到14天的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对于那些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嫌疑人来说,拘留期限可能被延长到最多37天。
此外,由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并执行的刑事拘留措施,其具体拘留期并非简单地固定在常规的14或37天。
而是由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两者的总和所决定。
通常来讲,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嫌疑人若认为有必要逮捕,应当在拘留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交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如身处外地且频繁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经过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进一步延长1至4个工作日。
同样,若人民检察院以行动不便为由拒绝了逮捕请求,公安机关应即时释放犯罪嫌疑人,同时要求将实际执行的情况及时通报人民检察院知悉。
最后,对于一些仍需深入调查,同时又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他们将依法接受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监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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