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年幼无知的未成年人引发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轻微伤害的情况出现,那便应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而如果监护人已竭力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法院在裁决中也可酌情免去他们部分或全部的侵权责任。
但若涉及到有财产的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情况,这笔赔偿费用则应首先从伤者自身的财物中支出;
当他/她的财物不能承担全部损失时,剩余部分才由监护人负责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