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括招标方的基本资料介绍、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详尽说明、招标公告或者是投标邀请函、对招标项目的具体技术指标要求、明确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标准、明确规范的投标报价制度以及详细的评标方法以及相应的投标文件需要遵循的格式规定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