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时起,试用期最长不可以超过两个月份。
对于那些约定的工作期限在三个月或以上但未满相近一年的劳动合同来说,其试用期应严格控制在一个月以内;
而针对那些约定工作期限为一年到三年之间的劳动合同,它们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至于那些约定了三年及以上固定期限或无期限的劳动合同,它们的试用期则同样受到限制,不可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