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得到担保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债务转移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仅对未被转让的那一部分债务继续负责。
若是关于主债权和债务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并且这一变化减轻了债务人的负担,那么保证人应按照更改后的内容履行其保证责任;
但是若该变化增加了债务压力,那么保证人对这部分新增的债务无需负任何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