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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音标准

环境噪音标准
环境民事诉讼的管辖、提起、当事人、执行等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与普通民事诉讼不存在差异。环境民事诉讼亦分为起诉、立案、审理、作出判决和执行判决四个阶段,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则和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了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2024-04-17 16:20:05 已帮助11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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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音标准
关于环境噪音的相关规定表明,对于以居住区及文化教育机构为主体的区域,白天的噪声应保持在55分贝以上,而晚上则须降至45分贝以上;
而对于同时包含居住、商业以及工业活动主体的混合区域而言,白天的噪声不应超过60分贝,晚上更要控制在50分贝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室内噪音标准上,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住宅类和非住宅类两个大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六十条
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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