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监护人有义务确保被监护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负责照料被监护者的日常生活起居并提供必要的援助;
再次,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有责任进行妥善保管与合理使用,确保其物尽其用;
此外,若被监护人遭遇民事纠纷或涉及法律诉讼,监护人有权以被代理人身份代表他们参与相关程序;
最后,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或与他人产生争执时,监护人也应当代理他们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