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合同违约金性质的明确界定:
若该项合同收益被用于夫妻日常的生产与生活所必需的开支,或者取得该项合同的行为得到了夫妻双方共同的明示或默许,那么即便在代理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进行明确规定,也应视为这部分亏损应当作为夫妻间共同存在的债务。
反之,如果并不满足上述条件,那么该笔损失将被归类为仅属于所有权人个人所有,而非夫妻之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总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