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者在履行顺风车业务时涉嫌非法行为,便将面临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严格监督与惩处。
具体来说,依据相关法规,顺风车驾驶员必须获得相应的运营资质方能从事此项工作。
而当服务提供地的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车辆所有者或移动出行平台公司提出的申请,须按照法定条件进行仔细审查,对于达到审核标准且已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的,便可颁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