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遭遇犬只袭击,所引发的赔偿责任与侵权方为何者相关,这需要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分析和确认。
若儿童遭袭源于第三方行为所致,那么赔偿责任应理当由该第三方承担;
然而,倘若认为这一事件源于狗主未能尽到其照管义务而使得儿童受到伤害,那么狗主便负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
如若儿童或其监护人有故意挑衅犬只或实施其他不当举动的情节,而导致的儿童被咬事件,狗主便可能享有拒绝承担或减免相应责任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