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诉诸法院寻求离婚裁决时,倘若确凿的证据被出示,通常情况下,法院将会作出离婚宣判。
根据我囯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应当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
如若感情状况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修复,应当准许离婚。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应当准予离婚的范畴:
(一)与他人存在重婚关系或同居事实;
(二)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或虐待父母、子女等人为恶劣行径;
(三)有成瘾性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屡次不改者;
(四)由于情感问题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者;
(五)其他能够导致婚姻关系彻底破裂的严重情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