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父母干预子女婚姻生活的行为已经被视为不合法且不合时宜。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包办及干预公民婚姻自由的行为。
对于实施此类违法行为者,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采取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等措施。
甚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也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自愿,同时满足法定的结婚年龄要求,并无违禁违法情况。
总体而言,我们应当尊重每个人的爱情选择权与婚姻自主权,反对任何形式的婚恋强迫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