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然人有权依照本法律制定关于其个人财产的遗嘱,并且还可指派遗嘱执行人。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夫妻结婚之后直至其中一方过世或离婚前的这段时期内,夫妻所获得的任何财产(除非双方已经事先约定)皆被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对此等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
然而,在这个阶段,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一方对这些财产进行的处理必须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方可实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