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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要坐牢吗

附加刑要坐牢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14 14:00:09 已帮助29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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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要坐牢吗
根据我国现行国家级刑法典之具体规定,我国自有一套完备的附加惩罚措施体系,其中主要涵盖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及没收个人私有财产三大类型,而这些手段都属于典型的财产性刑事处罚方法。
值得指出的是,附加惩罚之执行方式并非仅仅局限于与主刑并用,还可进行独立适用。
当此类独立适用之情况发生之时,被追诉人并不需要承担长期的监狱生活。
然而,当附加惩罚同有期徒刑等实质性的监禁刑罚一同并用之时,实施构成犯罪行为之人就必须按规定承担相应的刑期,不得逃避惩罚。《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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