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在法院开庭时能否回家,需要依据特定情形进行评估和明确。
取保候审作为与刑事拘留以及逮捕同样重要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设定一定条件让被告人在外面等候法庭的审判,这并非意味着该案已经圆满结束或者当事人的犯罪嫌疑已经被排除。
因此,对被告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如果涉及到刑事处罚又应如何做出判决等问题,均需由司法机关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以及严谨的审判之后才能作出最终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