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聚众斗殴这一刑事犯罪之中,并非必须存在相互之间的肢体冲突。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该犯罪活动常常伴随着公民的人身权益及公共财产权益遭受侵犯的问题。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聚众斗殴的主要攻击对象并不是具体的个人或者特定的物品与财产,而实际上是用以向整个社会发起挑战,进而对整个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的潜在威胁。《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