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方应严格遵循预定的付款时段进行费用支付。
依照事先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是作为买受方的一项具体职责。
依据现行法规,买受方享有随时支付货款的权利;
而出卖方亦可随时向买受方提出支付要求,但必须给予买受方适当时段的准备阶段。
此外,当无法确定明确支付日期时,买受方应于收到货物或提取相关提货凭证的同时完成货款支付,通常这被称为“现款现货”的交易方式。《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