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流程,必须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我们要对被赠予人是否具备购买该房屋的资格展开严谨的审查工作;
其次,需要对被赠与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价分析;
紧接着,赠予双方应共同前往相关部门申办赠与公证事宜,若为直系亲属间的赠与,且被赠予人名下姓名与户口本上人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免除亲属关系公证环节;
否则的话,则需要进行详细的亲属关系公证程序;
当完成上述公证步骤后,便可进行完税手续的办理;
最终,凭借完税凭证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更换全新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