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录音遗嘱同样属于法定的遗嘱形式之一,然而其成立却需满足多个特定条件:首先,立嘱者在制定录音遗嘱时应具备行使此项民事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该遗嘱应揭示出立嘱者本人真实而无任何瑕疵的意意愿表达;
再次,遗嘱所确立的各项内容需完全合乎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
此外,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必须严格限于立嘱人自身合法所有的范围之内;
同时,制作与描述遗嘱全部内容的过程也必须由立嘱人亲力亲为;
最后,必须有两位及以上的公证人在场确认整个过程的合法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