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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豁免的债务

债权人豁免的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2 18:15:25 已帮助15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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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豁免的债务
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减免或债务人给与债权人的债务宽免,主要是指企业在面临困境并需要实施债务重整时,债权人为了尽快收回账款以降低其债务风险,而对债务人所作出的一种债务减让行为。
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债务豁免所得视作资本公积科目所包含的一部分内容,而非作为企业收入的一部分来进行会计入账处理。
这不仅充分体现出会计计算的谨慎性原则,也反映了财务管理的实践经验及专业知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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