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跨地域婚姻所引发的离婚案件,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最终决定应由父母双方进行充分协商。
若协商无果,则需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在充分考虑到子女权益的基础上,父母双方亦有权自愿达成彼此理解且共同遵守的直接抚养子女轮换机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未能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同样享有对子女的合法探视权。
在实际操作中,直接抚养子女的家长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履行帮助探视的承诺或采取任何形式的阻挠行为,使得另一方无法实现探望权,那么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那些拒绝执行涉及儿童探视权相关判决或裁决的家长,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包括拘留以及罚款在内的强制措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