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车祸处理过程中警方会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责任判定并出具责任认定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于发生交通事故的当日开始展开现场调查工作,若十日内能够完成全部调查并得出相对明确的结论,则应在此期限内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须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以及对应的驾驶员之后再过十日才能完成责任认定书的拟制工作。
对于那些需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的环节,如需等待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得以确认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便可据此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