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儿子而言,父亲的负债并没有法律上强制要求必须进行偿还的义务。这是因为,父亲是有自觉意识和能够完全承担起自己责任的、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个体,并不存在代替其承担偿付债务责任的义务。因此,所有涉及到父亲个人的债务问题都应由他本人全面负责,包括偿付的义务。然而,当父亲不幸离世后,即便儿子没有实际继承到父亲留下的任何财产,但如若儿子在继承过程中将父亲遗产结算获得财务利益,那么此刻,儿子就需根据所继承财富的价值上限,为父亲尚未清偿的债务负起偿还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