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的确存在可能仅凭超过三年之久的转账纪录便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的情形。然而,如果涉事方未能及时向对方明确表达索要债务的请求,那么尽管起诉行为或许可行,但若对方以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的理由进行抗辩,那么该案件最终将由法院进行裁决,并有可能被判定为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从而面临败诉的风险。依据现行法律制度,向法院申请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周期通常设定为三年。但是,如有特殊情形,可另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诉讼程序所规定的诉讼时间期限应自权益受损方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所涉义务方的日期开始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