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在离婚之前进行财产转移的行为被视为非法行为,因此严厉禁止此类行为。
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有藏匿、迁移、出售、破坏或浪费夫妻共有的财产以及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意欲侵吞另一方财产这种情况出现时,在他们结束婚姻关系并分割共同拥有的财富时,法院有权对发生这些状况的那一方实行较少或甚至是不予分配财产的惩罚机制。
而在离婚之后,当另一方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时候,他(她)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申请再次划分夫妻共有的财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