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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指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指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06 15:50:14 已帮助28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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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指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系指两个当事人在债务问题上,均各自对另一方负有偿还义务,且此还款义务存在着先后的履行顺序。
在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其义务之前,后履行一方具备了拒绝对方履行要求的合法权力;
若先履行一方在履行其债务时违约或不达标,那么后履行一方可据此理由鲜明地拒绝其对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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