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售卖彩券活动引起的治安问题受到警方关注后其严肃程度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在互联网平台进行此类商业行为常常被视为赌博活动,这无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类行为,轻则会遭受行政处罚,而如果情节恶劣,更有可能面临刑事诉讼,承受刑事责任的风险。
在此过程中,判断赌博性质的核心要素在于行为者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而从客观的角度来看,是否存在聚集众人进行赌博、开设赌场以及将赌博作为职业的行为亦至关重要。
对于那些虽然频繁参与赌博,但输赢额相对较小,且并非将赌博作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个体;
或是那些尽管其提供了赌场和赌具,但自身并不从中获取收益的个人,均不宜直接判定为赌博罪。
关于对赌博者应采取何种措施,我们可以明确指出:
1.如果判断赌博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比如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需要处以十日至十五日之间的拘留,同时罚金也需要调整到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2.若是经过审查认为赌博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那么将会受到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