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离婚之后如何公平地分配共同债务的偿还份额,这需要夫妻双方诚恳地进行深入的商议并达成共识。
若此举难以实现的话,则可交由公正无私的法院依据法律法规来裁定。
通常情况下,这种法律程序会决定将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平均分摊给当事人双方。
然而,无论是夫妻之间的自主协商还是法院的裁决,两者针对的只是夫妻两人内部的事务,并不影响其他人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就共债进行清偿的权利。
假设确实存在一方全权承担所有债务的情况,他们仍然有权依照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去向其他一方去追偿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