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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是怎么去规定的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是怎么去规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4-04 14:05:12 已帮助27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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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是怎么去规定的
关于在离婚之后如何公平地分配共同债务的偿还份额,这需要夫妻双方诚恳地进行深入的商议并达成共识。
若此举难以实现的话,则可交由公正无私的法院依据法律法规来裁定。
通常情况下,这种法律程序会决定将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平均分摊给当事人双方。
然而,无论是夫妻之间的自主协商还是法院的裁决,两者针对的只是夫妻两人内部的事务,并不影响其他人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就共债进行清偿的权利。
假设确实存在一方全权承担所有债务的情况,他们仍然有权依照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去向其他一方去追偿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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