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遗嘱总数超过一份,且各份遗嘱内容存在抵触,则将以最终订立的那一份遗嘱为准。
同时,遗嘱人都有权撤销或更改其生前所立下的任何遗嘱。
在正式立下遗嘱之后,如遗嘱人又行做出与遗嘱内容相悖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视之为对原有遗嘱相关条款的撤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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