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非法猎捕、杀害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以及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及出售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和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则将面临以下处罚:
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罚五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仍要负担罚金;
若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导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需额外承担罚金亦或是没收财产之责。《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