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双方经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则关于抚养费用的条款便可在离婚协议书上予以疏漏,由此形成无须支付抚养费之条款。
此外,双方也可行使各自权利于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再度进行协商讨论,以决定对该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与标准。
同样,若经谨慎考虑无需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担抚养费用,亦可不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抚养费用问题的相关条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