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亲生父亲与儿子之间的父子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撤销或断绝。
这主要源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抚养、教导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责任,以及成年子女在其双亲需要时所应肩负的赡养、辅助及保护义务。
这些义务的根源在于人类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血缘传承,因此,个人并无权利加以解除或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