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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当庭宣判吗

缓刑当庭宣判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01 12:15:25 已帮助17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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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当庭宣判吗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缓刑并不等同于直接当庭释放。
在司法实践中,只有那些经过刑事审判后被判定无罪的人才会接受当庭释放。
然而,缓刑则是对已经触犯了刑律并确定构成犯罪、理应受到刑罚制裁者的一种特殊处理方式。
具体来说,就是先宣告其有罪,但暂时不执行判决书中所判处的刑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其他轻微犯罪的,如果符合如下几个条件,那么就可以考虑采用缓刑制度:
(1)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2)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情;
(3)没有再度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4)厘清宣告缓刑对于其生活区域内是否有重大消极影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那些不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孕妇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讲,他们的缓刑申请通常会得到更加优待的审理与审批。《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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