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个人信用报告存在瑕疵,势必对其女儿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通常而言,个人征信报告出现问题所带来的风险主要包含两方面:
首先,这可能会影响到今后广大用户对各类信贷产品的申请和使用;
其次,在未来向各大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贷款业务时,由于信用报告中出现了不良记录,因此很可能遭到贷款申请的拒绝。
然而,若父亲未能严格遵守征信报告上关于逾期债务的清偿要求,一旦引发诉讼纠纷并导致他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以及遭受高消费限制,那么这种状况将不可避免地给子女带来负面效应。
极端情况下,将直接导致子女无法顺利赴海外留学,或者就学于学费高于普通公立学校的高额学费的私立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