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从商标申请至顺利领取证书的全过程中,普遍预期耗时约为18个月左右;
其中,申请受理环节以及形式审查阶段大致需要三个月,实质审查阶段则需要整整九个月,在此之后会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
接下来的核准公告至颁发证书阶段大约花费两个月时间。
然而,若是在此期间遭遇被驳回或遭到异议等情形,相应的处理周期将会相应地增长。《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