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任何一方所获之薪资均被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这得益于我国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仍维系之中,持有工资、奖金或其他劳酬的一方,其动产与不动产都属两人共享者权益。
即便如此,赚钱的一方仍保留有对这些财物做处置和支配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