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依照法律程序签署协议离婚文书,从而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具体而言,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首先,夫妇双方需共同草拟并签署详细的离婚协议书,接着由提出方亲自到所属地的婚姻登记处递交申请;
其次,递交申请后,婚姻登记部门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初审,如若所递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则予以上报受理;
再次,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后,夫妇双方需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在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否则逾期应用可能会被驳回;
最后,如果婚姻登记机构经过严谨的审查判断为,夫妇二人确为自愿离婚,且关于子女抚育权、财产分配及债务清偿等事宜已达成完全共识的话,则将会予以正式登记,并颁发离婚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