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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提前放学未通知家长孩子溺亡学校担责吗

幼儿园提前放学未通知家长孩子溺亡学校担责吗
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
2024-03-29 10:05:01 已帮助13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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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提前放学未通知家长孩子溺亡学校担责吗
由于学前教育机构对于未成年人的学生负有教育职责、管理权限以及保障生命安全的重要义务,然而在本次事件中,该私立幼儿园并未向幼儿家长及时通报提前放学这一非正常情况,从而使孩子处于无人监护状态下发生悲剧性事故死亡,显然未能尽到其管理和保护职责。
因此,该私立幼儿园应依据其自身存在的过失,及对此次儿童意外身亡所产生的影响程度,负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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