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关于逃逸行为的判定依据如下:
1)首先,触发该逃逸行为的前提条件是前一个行为即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然而从逃逸行为本身来看,它又是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种直接故意;
2)其次,要是从客观角度来看的话,行为人在犯下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对伤员的救助义务,或者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他们会采取逃离事故发生现场这样的行为模式;
3)第三点,逃逸行为和受害者的伤害或死亡之间必须存在着必要的因果关系;
最后,这个罪行主要是针对人身安全及私有财产权益的侵犯。
再进一步说,当行为人因违规驾驶机动车产生事故时,他应主动承担起改善事故所引起的风险的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