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社会结构中,离婚案件中的抚养费通常包含了基本生活补助以及部分或全部的教育费用。
根据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倘若离婚之后孩子由其中一方进行直接监护抚养,那么另一方则有责任承担起部分乃至全部的抚养费用。
在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具体费用数额及其时间跨度问题,将取决于双方之间所达成的共识;
如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便需通过人民法院加以裁决从而得以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