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依法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措施:
即事故发生单位将会被处以高达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区间内的罚款,而对于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涉事的直接相关人士,则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责任,他们会被处以上一年度全年收入金额的60%到100%的罚款不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