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受惊幼儿未遭受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则无法提出赔偿请求,倘若能够提供相关证据,例如由医疗机构所颁发的证明受损情况的文件等来证实儿童实际受到的损害。
然而,如果仅存在于其精神层面的惊恐感,并未对其产生任何切实影响的话,那么这类索赔申请在法院审理中很难得到支持和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